先生落葬在艺术墓中——阴转晴12月7日-《再婚伉俪的抗癌日记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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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我父母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与我没有任何关系……”

    很明显,他怕法官说他已经得到过一次父亲的财产,影响这一次的遗产分配,所以才会急于表白。

    我的律师再次陈述:

    “但是离婚财产分割中提到儿子的名字,而且母子俩都没有履行协议中的约定……”。

    是啊,协议中有一条,当我先生急病或有急难时,前妻和儿子要出于人道主义出手帮助。

    所以我先生要求房屋未卖出前,对方将离婚时得到的50万先借给他进“重离子医院”治病。

    然而,对方要先生写下最后仅有的财产遗嘱才肯履行协议承诺。先生非常气愤,怅然而去。

    我们的存款因买小岛房子所剩无几, 是小叔和同学的借款让先生住进了重离子医院。

    面对我方律师的反驳,对方又将话题转移:

    “因为死者生前做了对不起家庭的事,因为愧疚才会同意给我们大部分财产“。

    我盯着对面先生的儿子看看足足有一分钟,这是亲身儿子吗?一边索要父亲的遗产,一边竭力贬低父亲。

    得到法官的允许后,我发问了一句:

    “请问,你的父亲做了什么对不起家庭的事情?他有什么可以愧疚的”?

    我告诉对方:

    “先生每次去看孙子并没有瞒我,回来总说没有吃饱。因为孙子爱吃“肯德基”,先生不喜欢吃”。

    随着谎言被一个个击破,对方有点恼羞成怒:

    “他瞒着你到我家,你怎么会知道”?

    我更不明白了,这么融洽和谐的家庭,先生为何执意要离婚?而且宁可将原本属于自己的财产份额也放弃了。

    对方律师的陈述慷慨激昂,但始终没有证据。为了赚钱,为委托方拼命找理由,我理解。

    可是身为律师,应该明白没有证据的事是要被告诽谤罪的。我算开眼界了,原来律师并不是个个有原则的。

    在统计遗产总价时,对方狮子大开口,硬要将我和先生的婚后房价格高于市场价。

    法官立即从手机里搜索到最近的房价,提出了一个折中的价格,虽然比我原先报的价格高,但我认可了。

    对方执意不予认可,双方无法达成统一。法官最后宣布,由房产估价公司估价后另行开庭……

    老师和师母听了我的叙述,感慨万千,为我的先生惋惜。这么优秀的学生怎么会有一个这样的儿子?

    ……到了墓园,太阳出来了。

    我不禁又想起了先生的话:

    “老天总是眷顾我老婆,只要她出门,雨天也会变晴天”。

    因为浦东零星地区发现疫情,检查力度加强了许多,门卫检查了我们的健康码并测试了温度才得以放行。

    从临时寄存处取出先生的骨灰盒,我亲自轻轻捧着,仿佛又嗅到了先生身上的清香味儿。

    邻近冬至,墓园规定不允许烧纸钱,但我除了黄纸,还悄悄带了九个锡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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